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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水藍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06 | 最近登入:1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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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騙人的沒事,相信人性的人都是傻子」是不是這意思? 這什麼爛法律…說什麼「是你自願相信的,我又沒強迫你」 而且在討好異性的情況下「都是以"不幫就斷絕"做脅迫來逼對方就範」,這樣還不算威脅嗎? 就像是「A國對B國說:B國不給錢就斷絕外交關係」一樣,B國只能乖乖就範 「騙人就是不對」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的可以的去死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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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6
我在FB跟一個「女生」交往,大概是網路上相處兩年後答應交往(都只是在網路上沒見過面)…沒想到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是男生 過程中我也懷疑過是不是所謂的「網路人妖」,對方當初也是極力否認是男的也給過我照片(雖然已經證實是假的照片) 在玩網路遊戲時也時常以「女朋友的禮物」或「生日禮物」的名義,向我要求購買遊戲點數給「她」,我拒絕不買時還會鬧脾氣翻臉,總之就是裝得很像女生…總額大約4000元新台幣不等 雖然我目前是裝作不知情(畢竟是昨天才知道的)同時也不想撕破臉(我希望和解後還是能當同性的朋友),再說我現在馬上過去興師問罪也會打草驚蛇   ※提問: Q1:這種以「男性偽裝成女性的身份來誘使對方替自己花錢消費」的情形是不是已經構成「詐欺罪」的條件了? Q2:我只是個學生家境似乎也不太好,感覺會沒錢請律師…萬一真的要提告,這樣我還告的成嗎?沒錢請律師的話法院會受裡嗎? Q3:這種情況一般的處理流程是該如何進行?是要先報警備案還是直接提告?
瀏覽:2015
日期:10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