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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葉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07 | 最近登入:10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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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教: 我太太與他前夫離婚後,2個小孩的監護權歸他前夫,而我太太有探視權,但他前夫再婚後搬離原住所(原本與父母同住)也更改了電話與連絡方式,前夫的家屬(父、母、弟、妹)也拒絕透露他前夫的地址與連絡方式 想請問我太太該如何才能行使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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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