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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8-07 | 最近登入:103-08-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同學,由於我與A同學到達某個國小之後看見B同學正在 因為B同學他的弟弟被人嗆聲所以B同學打了A事主一巴掌A事主將我的B同學推倒後其餘我身旁的A同學與其他四位同學湊上去拿各自帶的球棒打A事主,而我根 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因此並沒有動手只是在一旁抽菸,事後隔幾天接獲警局的電話說A事主提出驗傷單提告我們傷害,並要求我到警局去做筆錄,我一到警局警察先 生告知我說A事主提告我們六個人告我們毆打他傷害罪,但是在筆錄上我並沒有毆打A事主也不知情所以筆錄上我也是告知警察我並沒有毆打也不知情,但是此案件 依然要移送法院但該國小並無監視器警察也說只憑我單方面說明說不定法官也不會相信,後來聯絡上A事主A事主一直說就算沒有毆打參與也有刑責,那請問我這樣 子該如何證明自己以及相關刑責問題,可否麻煩各位律師替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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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8
回覆 義 的發言內容: 您好各位律師事情是這樣子的,某一天我要上課的路上遇見A同學,A同學告知我說要到國小去找另一個B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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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