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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Rebecc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4-07 | 最近登入:103-07-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各位律師! 上個月收到台中衛生局寄來一封信函。裡頭寫道我在某網站刊登產品的廣告內容,疑涉違反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需到本局說明。也寫道可給我們到本局陳述意見之機會,在近日至本局陳述完後,相關人員說可能會罰四萬,請問我並不是累犯也陳述過了,為什麼還有可能會罰錢?判決的重點是什麼?若真的被罰錢了,能有什麼上訴的機會嗎?若要上訴,要如何做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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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