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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維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07 | 最近登入:103-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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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某汽車美容中心做鍍膜消費,前後留車約15天,因業者為第一次操作他所販售的藥劑,所以許多地方有瑕疵再去修補,但在飾板方便一直用不好,不均勻,商家告知消費者一段時間會掉,掉了在一次從用,本人詢問掉的時間,店家表示不知道,但本人向他家販賣此鍍膜的業者詢問後,他家業者表示要等他掉很難,不過可用補擦方式補救但只是比較費功,商家詢問廠商後也是同樣答案,但商家後來除了沒用補的反而用松香水擦拭掉造成飾板全損壞卻不賠償,告訴消費者是因為我一再要求用好才會壞所以不賠償,但因當時並無簽訂契約且交錢時商家並未給收據或發票,目前只有損壞物照片與店家跟消費者的簡訊,簡訊內容店家表示只能賠鍍膜費其他是因為消費者要求用好才會壞的對話,請問這樣申訴有效果嗎?如題訴訟的話是否需要哪些資料呢?是否有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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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