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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7 | 最近登入:103-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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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01年結婚,102年育有一子,目前九個多月,出生一個月後即送往中部婆家照護,每兩周左右與妻子回家探望。中間妻子想帶回台北時會一同帶回。事情發生在六月份時,妻子提出想將小孩帶回北部照顧(因那時工作閒暇,想自行帶小孩),我以隔週工作繁忙為由拒絕,殊不知因此大吵一架,我父母知道此事後答應妻子隔周五會將小孩親自帶回台北給我們照顧。回台北後妻子隔日即打包行李回娘家,共六日。當天我父母將小孩帶回台北時,我告知小孩在台北,你要不要回家,他已無法與我生活為由拒絕我,並且要我將小孩帶往他家給他。一來一往之間,隔日我父母帶著小孩去娘家將她接回,並且我父母即返回中部。陸續帶了兩周後,我詢問小孩何時要送回中部,他告知我現在她帶的好好的,為什麼要送回去。藉此之後只要我提出此事,他即歇斯底里的抱怨我家人。。。。目前我已無法與他共同生活下去,想結束婚姻關係,並且想要擁有監護權。他現在每天帶小孩的方式就是每天早上做計程車回娘家,然後與他母親帶著小孩前往工地,我有告知不要將小孩帶去工地,他回復我工地很安全,不會有事,而且以後他就是要這樣帶著小孩跟他一起出門。他母親明知工地是危險之地,也不阻止他。然後我提及你不把小孩帶回去沒關係,我總是要帶小孩回家看父母吧,他回復我能避免舊避免,最好是他們自己上來看。她娘家與我家車程不到10分鐘,只要他媽媽一通電話,我就要帶著他與小孩回去給他看,周一到周五已經每天帶回去了,連假日都不放過。請問我這樣要怎麼申請監護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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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