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約定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08 | 最近登入:103-05-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小弟年初買了的剛完工的新成屋,上個月剛搬進來住。 這兩天向由建商代管的櫃台尋問公設(跑步機、SPA等)的使用辦法,櫃台回答因為管委會尚未成立,所以沒有點交,無法使用。只是照我目前看來,目前銷售與入住的戶數太少(本棟樓26戶目前只有4戶入住),要等到過半成立管委會遙遙無期,且看來建商不給用公設的主因是因為還在銷售中,不想有使用過的痕跡吧?所以想問,未點交的公設無法使用是常態嗎?還是應該開放使用,點交前保持狀況良好就好? 看過一些討論是  [尚未成立管委會公設都在使用..跑步機 按摩椅.視聽中心 SPA區..點交的時候..如果有壞 建設公司買單維修..不會去計較這些小錢] 還是一切取決於建商? 我的概念主要是其實公設部分是我已付款部分,但我不能用,還是應該如何跟建商爭取?
瀏覽:974
日期:103-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