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芸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8 | 最近登入:103-14-08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我五月時和一位攝影師約拍去收容所擔任模特兒拍攝了幾張有關流浪貓議題的照片當初攝影師說好照片會做成明信片進行義賣結果他反悔 之後他說給我照片 讓我自己去弄以後不關他的事有臉書訊息做證明結果現在只差簽署版權讓渡合約書他又反悔不簽1.請問我現在能如何做才能順利出版照片明信片進行義賣呢? 現在只差印刷廠印出而已2.臉書的對話可以作為有法律效力的讓渡證明嗎? 拜託救救我了Q_________Q我真的只是想好好的義賣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可憐的毛孩子們和辛苦的中途之家做一點事 這是臉書對話的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174223467518&set=p.832174223467518&type=1&theater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832222393462701&set=p.832222393462701&type=1&theater他說「我給你們原始檔 你們去做吧 不用標我的名字」
瀏覽:766
日期:103-08-13
不好意思>"<另外想再請問一下我的肖像權權利有哪一些 他的著作權使用權利又有哪一些呢?我有權利禁止他再拿我的這一組照片做其他約拍或其他使用嗎? 謝謝您的幫忙!
瀏覽:766
日期:1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