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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楊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7-08 | 最近登入:10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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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學A與B兩者為同學有共同指導教授,A因某些原因論文沒過導致無法與B同時口試,A同學母親及到學校與指導教授溝通說A同學有躁鬱症之病情並請老師多包含,指導教授在某次會議上面當面與A與B及其他兩位學生提到A母親有來找他之情形(但無講述A有躁鬱症),B同學將此情況與外校朋友口述A同學不能跟他同天口試與母親有到學校找老師情形,經由一段時間A同學母親得知此事後非常憤怒,認為找老師並非求情而是告知病情,其B同學在未知A同學有躁鬱症之病情而亂傳,有損她兒子名譽要提出誹謗罪,請問下這樣B同學的行為是否會被定義為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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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