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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dori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8 | 最近登入:103-18-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我是網路出租道具的賣家,一般出租流程會請買家先行選取道具後另開賣場給對方下標,上禮拜有一位小姐因為她要的日期太趕只好請她先匯款後我寄出後再開賣場給她,但她後來只匯款沒有來下標,也依約還貨了,但寄回時因她沒按照寄出時樣子擺放導致東西有損壞無法修復,我們請她賠償從押金直接扣款後還她,結果她說我們沒有打契約沒有白紙黑字憑什麼扣押金,如果沒有將押金全數退還就要告我們,我可以用什麼主張嗎?或以後是否除了一定要請對方下標外還要另訂契約呢?以及若真的要告我們是要用什麼法條呢?還有若真的上法院是我們要跑到那邊的法院嗎?(他們在北部,我們在南部)抱歉,問題有點多,先謝謝您的回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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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