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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竹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8 | 最近登入:103-19-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十幾天前透過派遺公司介紹工作 我也上了它介紹的公司 可是透過這幾天跟前輩的對話才知道 我如果要更往上一階需三個月後(等合約到期) 如果我今天告知派遺公司說我不做了 而我又自己去一間分店做的話 我違法了嗎???  我可以去別家分店做嗎?? (因為一開始簽的合約裡有一點 三個月內離職半年內不可在同公司工作)   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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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