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青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8 | 最近登入:103-23-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在去年偷了老師的錢包,因為害怕所以我沒有坦承,後來老師到了警局報竊盜,因為竊盜無法銷案,老師私下問我她懷疑是我朋友拿的!結果我因為害怕就說是我朋友拿的,我也說我在朋友的包包看到老師的錢包,就這樣讓我的朋友背了這個罪名,而去年也要到臺北士林地方法院開庭當時我是以證人而去開庭,我朋友也有像法官說錢是我拿的那個時候我還是沒勇氣認罪沒說實情,法官要求我與朋友兩個測謊,而我的測謊沒過,當下我就像檢查官認罪了,說明錢包是我拿的,錢是我偷的,事隔了半年多我收到了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刑事傳票,而我也變被告了!想請問我當天如果我都認罪了,可以減輕罪行嗎?我可以怎麼做?當天會被收押嗎?現在的我很害怕也好後悔我從沒前科真的很害怕因此被留了前科,各位律師大大誰可以交我怎麼做?求求大家
瀏覽:698
日期:103-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