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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雨薇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8 | 最近登入:10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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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收到傳票依證人身份去開庭 但開完庭被檢查官轉列被告 案件是詐欺 被告和告訴人我都不認識 認識其中一個人頭戶他是我多年前在酒店帶的小姐 兩年前我第一次到酒店當經紀,上班一週後經紀公司老闆要我跟小姐那存簿印章薪轉用 我不疑有他的幫小姐拿了存簿交給老闆,後來做個三個月我沒做了,一直到上週五開庭我才再見到那個小姐,才知道是他存簿被當人頭戶,而他要我去證明我跟他拿了薪轉的存簿,因為太多年沒聯絡,所以我真的不清楚是否有這件事情,結果我一直說不出是否有拿,小姐的老公進來證明我有去他家拿了存簿,就這樣我被檢察官轉列被告 現在的我對案情還是完全不瞭解,只知道下次開庭要以被告身份出庭,我真的沒從中得到半點錢,真的要因此賠250萬,很不甘心,我目前能怎麼做,請律師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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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