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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08 | 最近登入:103-29-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最近看到本大樓管委會有貼出對於頂樓漏水處理辦法,內容為: 頂樓住戶經委員會堪有漏水者, 1.住戶自己維修,每年減免兩個月管理費(為期三年後另議) 2.管委會請廠商休繕,保固期過後算起三年內不得再議。 看起來對頂樓住戶條件非常不利,所以有幾個問題請教 A.如遇漏水,大樓管委會可以以此規定來處理頂樓漏水問題嗎? B.若是漏水住家,可以以什麼法律條文來反對此規定?來爭取自己的權利 C.若真不想要以上修復方法,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來讓管委會正當處理頂樓漏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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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