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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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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你好
防礙家庭告訴(他字案), 請教以下問題:
1.撤銷需要在開庭前幾天內辦好?和解書需三方與律師在場?
2.和解條件:
2.1 和解條件是輔養費與斷絕來往(斷絕來往的定義?)
2.2 和解是指告訴撤銷, 不包括離婚?
2.3 如果後續沒付撫養費, 告訴一樣生效?
2.4 和解書的有限期是多久?
3.如民事成立需賠償是否可訴請離婚?
謝謝
瀏覽:486
日期: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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