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璐沙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08 | 最近登入:10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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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期間與當時男友共同飼養一隻母兔與兩隻幼兔。畢業時對方拒絕飼養幼兔且兩居住縣市人不同,因此由對方飼養母兔我飼養兩隻幼兔,但我並無放棄母兔飼養權且與對方說好定期告知母兔飼養狀況,對方卻無做到,皆是自己主動關注對方社群網站。 103年初其中一隻幼兔死亡,將另隻幼兔請對方幫忙飼養,再次與對方說好定期告知兩隻兔子飼養情況,但從3月起就沒有兔子相關資訊,5月底電話詢問才得知對方擅自將兩隻兔子交由不會飼養的家人並到外縣市工作,且母兔已被其家人養死,追問為何沒有告知卻得到"沒什麼好說"的答案。考慮到對方家人不會飼養要求將兔子歸還,卻被對方及其無飼養權之女友拒絕,並切斷所有可以得知兔子近狀之途徑。 8月中經友人幫助與對方取得聯繫又得知剩下的兔子也被家人養死,要求對方賠償,卻感受不到任何誠意。還遭對方惡意指責我騷擾對方,但從畢業至今這四年期間從未以兔子以外的事情與對方聯繫過,何來的騷擾? 請問可以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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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