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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K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08 | 最近登入:10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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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
上個月底的時候
(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
突然被一台逆向的機車撞上(應該是快車道上 沒有寫禁行機車之字樣)
當下回神我就攤做在地上了
而且當下我騎車我沒有酒駕,騎車也都很注意狀況
因為當時道路的路燈
結果對方的長輩卻要告我過失殺人
然而隔天檢察官就在對方的家裡要去詢問我的口供
當下我出院的時候是早上6點多
當天中午就要我去做筆錄了
可是我當下剛出完車禍頭腦昏昏沉沉的
當下很多事情也不是記得很清楚
當下他問我我跟前面機車大概幾台車距離
當下我被逼問就說出大概似乎5~6台機車
可是當下我的感覺(出車禍)只知道很快很急我連閃都閃不了那種感覺就撞上我了
而對方就要告我過失殺人
而且我家裡的人在猜測
或許因為我傷勢比較輕
(身上多處擦傷左鎖骨斷裂臉部下顎骨斷裂右手縫3針)
是否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同情? 因為他們人已經身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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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 ... (恕刪)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
而目前我是收到9月4號的傳票
我這邊只有當初警察的初判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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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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