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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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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陸配不願意繼續照顧年事已高的丈夫(90歲 已故的前妻所生的四個小孩跟陸配和其子女討論後決定將老人送至安養院,而費用平分成五份,但陸配和其一女兒不願意,這樣應該怎麼辦? 他們會構成遺棄罪嗎?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逼他們出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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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