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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Vick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09 | 最近登入:103-08-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再請問: 一定要去"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聲請改定監護的申請"嗎?  不能在我所居住地的法院申請, 是不是? 還有一旦提出聲請, 在判決這段期間, 子女還是要留在男方那邊嗎? 因為不知他們會給小孩什麼樣的"壓力"..... 對於當初的"共同監護權", 為何在決定小孩的戶籍後, 我一點"權力"都沒有了呢? 更改小孩戶籍一定要經過"男方"同意嗎?   另外, 這個過程太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費用大約會有多少? 想參考一下. 再次謝謝各位律師的專業及熱心回覆,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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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8
三年前和男方離婚, 女兒當初在辦離婚時, 是用共同撫養, 但與男方同住. 以為男方會很愛護照顧這個女兒, 但這幾年發現男方只是把小孩丟給他 媽媽照顧, 自己長期都待在大陸工作, 女兒的一切他也都不管. 最近男方 媽媽又因照顧男方爸爸(身體不好), 常常顧不了我女兒, 有時就託住隔壁 的小叔老婆顧, 所謂的顧也只是給她三餐吃, 白天其他時間都是女兒自己 一個人在家. 女兒今年升國一, 因為沒人能照顧她, 她被迫去住校.(我事後 才知道)    我得知好難過,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女兒改變戶籍跟我住? 女兒也一直以來 也向男方表達過想跟我住在一起, 但男方就是不同意, 女兒也相當的無耐. 不知要找什麼單位幫忙, 好想讓女兒過得開心點, 讓她知道有人還是 愛她的.  另外,若女兒來跟我住, 我沒有固定的工作, 但接接零工仍可飽餐, 目前 也自己一個人帶著小兒子生活. 可否至少向男方要女兒的教育費和生活費? 要如何做呢? 或有什麼單位可以協助?   好希望有人可以幫幫忙,無助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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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