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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9 | 最近登入:103-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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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幾天在某展覽館擔任短期工讀生,職務分配至停車場的管制。中午時間,有位不守規矩的人士, 隨意停放汽車。本人因職務關係,向前表示此處不能停放輛。事情經過是樣子的:對方停放在違規處後,我走向前輕拍車門並做出搖下車窗的手勢。因對方不理會,於是再輕拍了第二次與第三次。沒多久,對方下車開罵:你一直敲是敲什麼意思 沒看到我在忙嗎? (他是純粹不想理我  並沒有在忙)我回答:不好意思,這邊不能停車!!麻煩你一下,不好意思!!對方火怒: 為什麼這邊不能停?前面的車子勒?你是什麼意思?還一直敲門是怎樣?我回答說:真的不好意思!!這邊真的不能停 !!舊拍謝~對方更火大:沒禮貌啊! !一直敲一直敲是怎樣啊?什麼意思啊?(充滿挑釁意味)於是,我就用閩南話回說:什麼沒禮貌啊?要是沒禮貌就不是敲門,是砸車了啦!!對方就羞辱我ㄧ番,甚至還報警。接著就打電話說要叫警察抓我,在電話中不停的強調說有人要開始砸他的車,我也在旁邊對著他說:趕快叫人來~把我抓走~快!!他似乎更惱怒在電話裡頭說:那個人就在我旁邊。過來處理一下。接著,有其他工讀生通報大會,展覽負責人出來把我帶走,並向對方道歉之類的。接著,負責人說:如果警方來的話,將會把我的資料給警方。然後把我辭掉,請我回家。 我現在不確定對方有沒有報警。如果他報警的話,當時我被帶回場內,並沒有做到筆錄,這樣合理嗎? 對方向警察表示,我要砸他的車。警方會受理嗎?展覽公司將我的資料提供給警方有觸法嗎?展覽公司會對我要求損害公司形象的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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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