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娃娃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9 | 最近登入:103-1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你好,之前因為朋友借貸問題,已上法院和解,也有判決書,本來對方說一個月,還三萬但只有還幾個月而已,後來有查到他戶頭有筆10萬也已經扣押,但人現在失蹤了,手機換了,名下無任何財產,判決書寫5年歸還170萬,若一期沒還視同到期,我們是否可以告他背信呢? 不知道該如何讓他出來面對,有其他可以再告他的嗎?
瀏覽:647
日期:103-09-15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債務人避不出面,實務上常用「以刑逼民」的方式,迫使當事人出面。 請問甚麼是以刑逼民?刑事能告他啥?  
瀏覽:647
日期:103-09-1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沒依照當初和解的約定還錢,不會成立背信,是民事責任,可以當初的確定和解筆錄,對對方提起強制執行 ... (恕刪) 可事強制執行,執行不到東西,他名下沒財產,又沒勞保工作薪資可以扣,還有啥方法可以讓他出來的。
瀏覽:647
日期:10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