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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糖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09 | 最近登入:10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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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們您們好: 我大概在五月多時在網路上被人用髒話言語辱罵, 後來到警局備案,前幾天收到傳票,明天要開偵察庭。 但是我當初備案時是在北部,不知道為何偵察庭確在南部開 (可能是被告住在南部?) 這樣感覺真的很麻煩,明明我是被害人,還要遷就加害人。 我打電話問書記官,書記官說只能在偵察庭當場向檢察官請求移轉 請問如果要請求移轉是當場口頭跟檢察官說便可以,還是要寫什麼文件呢? 另外,我在網路上查好像現在行政訴訟可以申請遠距開庭, 請問刑事訴訟也可以嗎? 如果可以,是否也是明天開偵察庭時直接向檢察官口頭提出申請呢? 以上問題麻煩律師先生/小姐幫我回答了,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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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