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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9 | 最近登入:103-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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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遺留(A)一筆土地+房屋(B)一筆土地,第一順位繼承人:媽媽,我及一個弟弟,已取得遺產稅免稅證明. 問題:(A)項,欲由我的長子全部繼承(B)項由我及弟弟各持分1/2, ,針對以上,是否可這樣做:媽媽,我及弟弟放棄繼承(A)項,由我的長子繼承; (B)項由我及弟弟繼承 (有這種部分繼承?) 或是(A)項改成由我繼承, 日後再用贈與方式給我的長子, 但贈與稅會不會很多? 或其他方法   (A)項, 土地+房屋,申報約300,0000(B)1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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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