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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隨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9 | 最近登入:103-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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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公司有瓦斯儲槽 加氣站管路 加油站這些設備,萬一有天發生爆炸造成財物損失或人員傷亡, 扣除可以從外觀事先檢查出來的部分可以說應注意而未注意,而有些爆炸是從內部缺陷發生,外觀不易檢查或預防,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公司裡還一定要有人負起公共危險罪的責任?? 公司目前對於處理現場的態度習慣找低層去負責, 之後責任就不在高層身上,技術資訊成長有限,我想請問身為低層人員,有沒有辦法說在努力把事情做好的過程中,(誰都不想搞出人命或造成他人財物損失)萬一出事還有能在法律上有保護自己不受刑罰的空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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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