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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9 | 最近登入:10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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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文章有點長
我真的很急,想要把事情趕快處理好
但又什麼都不懂,麻煩了,謝謝!
請問房屋天花板漏水,樓上管線漏水
整間套房至少有7-8處在滴水
對方堅持說我們樓下也要分攤修繕費用
還說他有認識的法官,律師
但我不管上網查,問人,問律師
都是說樓上要付修繕費用的
不懂為何他能那麼堅持
核發存證信函或起訴請求
是都要去法院申請嗎?
去法院不是要對方的個資
我們沒有要怎麼辦?
現在是有去申請地方調解
本人覺得沒什麼作用
因為之前社區管委會有調解一次過
管委會印了一些資料(要我們付錢的資料)一點都不中立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
擔。
然後我老公不懂,就說好我們會一起分擔修繕費用
但我後來有去查才發現後面還有下一條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所以我又打給管委會說,我不會出任何錢
對方就說那要告就去告阿!
我樓下本來10/1號要開始出租的
因為漏水事件,房客要退了
原本房客一年的房租錢跟押金都給我了
房客能要求我賠償他的損失嗎?
我現在真的蠟燭兩頭燒
我要怎麼處理才是最快的方法
麻煩教我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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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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