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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1-10 | 最近登入:10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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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有3個問題想要求解,謝謝><
01.請問用公司名義貸款買車,目前已繳6期,剩餘18期未繳(24期繳完就過戶到自己名下),現在準備離職,應該要如何寫切結書內容來保障自己的車子在繳貸款期間及貸款結束時,公司不會自行處分或說我沒繳貸款呢? 需不需要有第三人公證人或律師在場呢?
02.我現在工作到10月底年資滿1年10個月,老闆叫我提早15天走人,變成到10月底年資是1年9個半月,這樣提早走對自身有不妥嗎?
03.請問特休算現金應該要如何算?我在網上都沒找到相關詳解,求解 謝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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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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