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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軒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10 | 最近登入:103-02-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今年七月中時,給朋友載回家的路上發生車禍 原因是對方沒有打方向燈就右轉,撞到我們 我的傷勢頗嚴重,一顆牙齒斷掉,頭縫針(撕裂傷一公分) 右手擦傷,左膝擦傷,右手肘擦傷,右踝擦傷 右踝擦傷很嚴重,導致我一個禮拜無法出門(走路不方便) 打工也因此請假兩個禮拜 而我八月還要去國外當交換生 對方至今還沒有打過一通電話來致歉 只有要求要送調解委員會   請問,工作損失我應該怎麼申請? 在國外的期間,我的腳依舊不方便走路,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而且之後我會很恐懼騎摩托車以及讓別人載, 這方面我可以要求賠償嗎? 謝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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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