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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10 | 最近登入:103-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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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性友人他單親家庭,爸媽離婚了,他爸跟乙女跑了    甲男=男性友人的爸  乙女=男性友人爸前女友  丙女=男性友人爸二次婚姻老婆 甲男跟乙女沒結婚有了這個小孩(不知有沒有血緣)  乙女在甲男不知道的情況下自己報戶口,並且說小孩是甲男的,途中乙女跟別人跑了 並把小孩丟給甲男養大,甲男之後認識了丙女且結了婚,但丙女當時就有三個小孩與甲男沒任何血緣關係(結婚沒認養),乙女知甲男要退休,回來要求小孩帶走並要甲男支付贍養費以及小孩的9年教育費 乙女卻發現小孩被打的痕跡(有/無驗傷)要告甲男虐待兒童 並給小孩申請保護令 後知是丙女打小孩 甲男找律師詢問如何處理  律師說如甲男與丙女離婚小孩事就可與甲男沒關係並可解除保護令 故甲男與丙女提出離婚 丙女答應且要求如離婚需簽與丙女在婚同意書並認養丙方三個小孩  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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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