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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透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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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5/28-6/14照顧一位有中風後來又腦出血的病人,其中家屬要求我幫他做復健,因為發病是四月份的時候,所以筋都拉緊了,並且是病人有打過抗凝血劑,所以造成些許皮下組織出血,後來眼睛在6/12紅腫,我遵從醫院流程往上告知,眼科醫生判定眼角膜紅腫後來我在9/4號接到警局通知說他去提告我傷害要我回去做筆錄,後來做完筆錄之後我有去申請調解,我想詢問說,調解我可以一個人去嗎?然後我手邊也沒有可以任何證明我清白的醫療文件,我該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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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