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i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10 | 最近登入:104-2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我與前妻(協議離婚),一個在花蓮(我),一個在高雄(前妻); 兩個小孩的監護權則各歸屬一個。我想請問若想向法院聲請監護權改定, 則我該委託那各地方的律師會比較好!?(交通的問題、與律師該在哪裡討論的問題等等)。       另外,想請教的是,老實說,我前妻對小孩並沒有哪裡不好(因為舉證也很困難,但是會刻意不讓我與小孩說電話),我只是想證明,小孩在我這會更好,不知道這樣的主張可不可行!?(工作、家庭支持系統、教養計畫、學歷、生活教育環境等等,我都比前妻好;唯一的問題是小兒子今年滿7歲,若問他要跟誰在一起,一定會說跟媽媽,但是又問他要不要跟爸爸及哥哥一起他又說要)。上述的主張,我是不是可以準備哪些資料!?譬如 前妻那邊只有她爸爸,至於我這邊除了我父母健在 我的兄弟 我的叔叔 阿姨等等 都經常連絡,又譬如我自己寫小兒子從7歲到大學的教養計畫等等       以上,謝謝律師的回答。
瀏覽:478
日期:104-05-2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律師提供意見
瀏覽:557
日期:103-10-31
您好 有以下問題請教:      目前已離婚,兩個小孩監護權各歸我與前妻。想要在明年爭取另一個小孩的監護權歸我,請問在此之前,我應該蒐集哪些事證,以舉證前妻不適任監護,又我該準備哪些資料,以證明我比較適合。 1.離婚時前妻有拿一筆贍養費。目前每月付給前妻不定額的小孩學費。 2.目前在前妻那邊監護的小兒子,每天放學皆由他外公接送,晚餐由外公準備,前妻都晚回家。 3.自離婚後,前妻社交活動變多,聚餐、唱歌、出遊,皆將小孩託給其外公照顧;又其外公曾有打小孩的前例。 4.以家庭環境來說,小孩外公也已離婚,做鐵工;前妻從事業務工作;跟前妻一起住的弟弟也是鐵工。會這麼寫,因為擔心小孩的成長環境比較不好,外工及舅舅皆會說髒話。      請問,在準備訴請法院爭取監護權之前,這段期間,我要如何蒐集並舉證前妻那邊不適合教養小孩的資料;我要準備哪些證明我這邊比較適合小孩。 謝謝謝您耐心的看完。
瀏覽:557
日期:10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