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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蔡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11 | 最近登入:108-19-09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您好,我想詢問一下有關前置協商逾期繳款通知單的問題。 我父親在8月初已過世,他在生前和銀行借不少錢,後來無法償還所以有和銀行協商過。最近銀行寄來了一份前置協商逾期繳款通知單,而我們家已在8月底辦理好拋棄繼承,請問這一份前置協商逾期繳款通知單我們是不是就不用理會了? 目前很擔心銀行會使用其他方法繼續追討,甚至影響到家裡其他人,例如強制執行,所以想和您詢問看看,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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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9-01
律師您好,想和您確認一下一樓住戶停車問題: 若沒有畫紅線或黃線,一樓住戶門口的停車位是否都優先讓一樓住戶使用?萬一已經被其他人停車了,是否一樓住戶有權叫對方移車或是直接檢舉? 如果一樓住戶在停車位上擺了障礙物,這是否算是路霸? 若一樓住宅在自家門口貼上字條[貨物24小時進出,請勿停車],但還是有其他人停了,這樣一樓住戶是否可以檢舉對方? 若一樓住宅在自家門口貼上字條[停車請留電話],但是停在該位置的其他人並沒有留電話,這樣一樓住戶是否就可以檢舉對方?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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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11-26
感謝各位的說明,接下來會舉行調解委員會,不過根據我爸所說,調解委員會之後還要上偵查庭繼續審問。想問一下,針對調解委員會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呢?萬一對方獅子大開口該怎麼辦?我爸的家屬也可以參與嗎?另外我們實在沒辦法請律師,家中經濟不好...... 以下是個人感想: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真的很沁心也很無奈,感覺任何人只要想告對方就可以隨便告,無論誰對誰錯。就像我第一篇所說,假如這樣的例子也告得成,不就代表只要有人缺錢,就可以隨便在任一台車後自摔,再隨便找一位同伴拍下對方車牌,也同時也找警察照自己的想法的畫分析表,這樣就可以順利得到一筆錢,畢竟大部份的人都不希望走上法院,更不想浪費許多時間在這個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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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05
大家好,目前我爸發生一件莫名其妙的車禍,甚至過幾天後收到傳票才知道這回事。 我爸是計程車司機,某天晚上在微風廣場前準備載客人,車子原本就在最外側車道,當時看到前面有客人,此時就以一般速度煞車,這個時候聽到車子後方有緊急煞車的聲音,但是車子是密閉的所以聽不清楚,就直接開走了。過幾天後卻收到傳票,原來當天有一台機車在後方急煞後摔倒,但是雙方的車沒有碰撞,結果對方看我們正常開走後,就告我們肇事逃逸。 對方稱有一位證人,是他的同事,這證人當時有在我爸車子的左前方拍照,但是我爸根本不知道他在拍什麼,這個證人也沒有告知我們後方有人摔車。另外,當時跌倒受傷的駕駛有報警,因此警察有做車禍紀錄,但是這紀錄都是照受傷的人所敘述去紀錄。 目前已開完第一次偵查庭,在偵查庭上,對方明顯的說謊,他說我爸變換車道導致他摔車,但是我爸從頭到尾都在最外側,也沒有急煞,當然我方沒有證據(事發場所沒有任何監視錄影機),對方卻有一位拍照的證人和警方與他一起做的紀錄,此紀錄差不多就是受傷的人說什麼,警察就畫什麼的圖。 而最後檢察官竟然說主要是我爸的錯,原因是他減慢速度導致後方機車摔倒,問題是當初根本沒有碰撞,我爸也沒有變換車道,也沒有緊急煞車,跟我們完全無關啊。明明就是對方車速過快又沒注意前方,才會急煞後摔倒,根本就是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但是這些說法檢察官不採信,他也不讓我們問問題,我們也沒證據,因為我爸根本不知道當時發生這件事,一般人根本不會知道吧,事發場所也沒有任何監視錄影機。 我想問一下,遇到這樣的判決我們真的束手無策嗎?難道檢察官說什麼我們都只能服從嗎?所以以後我也可以隨便在任一台車後跌倒,然後請朋友隨便拍幾張照並報警後再告對方嗎?再麻煩各位幫幫忙了,第一次遇到刑事傳票真的很慌張也不知道怎麼辦,謝謝大家。
瀏覽:4351
日期:103-11-03
警方的初步分析表就是照著受傷駕駛說的去畫,上面是畫我方的車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但是當初警方在畫圖時,我方早就遠離現場(因為根本不知道發生這件事),當初又是正常駕駛,就算警方想畫圖也找不到什麼痕跡可以當參考,所以我認為分析表只是單純警方根據受傷駕駛的話去畫出來。 對於肇事責任如何認定?當初沒有什麼鑑定表出來,所以沒有認定肇事責任,但是檢察官可能是根據上述的證人和分析表來判斷我爸也有責任。 偵查中有無再送鑑定?目前只開第一次偵查庭,無再送鑑定,請問這應該如何申請? 有無調閱保留當時的監視畫面?發生場所沒有任何監視器。 雙方車輛有無相對應的碰撞痕及擦刮痕?雙方車輛無碰撞。 此部分警方有無對對方採證?有,因為是對方報警,但是當時我爸早已遠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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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