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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11 | 最近登入:1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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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 手開刀花了八萬 車子損毀:修七千五 □對方 車子損毀=>有點小凹洞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8/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事 我方:手開刀自費花了八萬五萬,身上有其他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我機車車未動 對方有移動車子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我方:有保強制險以及第三責任險 對方:有保強制險以及第三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 道路非路口,我倆都直行車,做筆錄時車速說40初但上面寫40~50當下也沒想太多就簽名了(均未超速) 我在慢車道右線上,看到右側有車要出來,於是往左邊偏些後煞車,與後方車撞上,接觸位置是我左側龍頭與對方右後車身,他說他完全沒看到我,談論賠償金,他直接說沒錢,估計他想法是只想陪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發的錢。也沒打過一通電話給我。如果對方還是這樣態度的話勢必走上法庭。 初判表 對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我方:未保持行車距離 六、問題: 1.想請問約估肇事責任? 2.因為對方有保險公司會教她說話,會不會最後被成是我自己往左偏移,全因在我?該如何跟對方談判,才不會說錯話? 4.我目前就讀研究所沒有收入證明,如果萬一打官司的話可以要求基本工資嗎? 5.目前已經有申請上研發替代役月薪43K,對打官司有幫助嗎? 非常感謝您花時間與精神來審閱,對沒經濟能力請律師的學生的我幫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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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