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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Zac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11 | 最近登入:1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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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學吉他製作的課程,一個禮拜一次,目前上了五次課,學費是115,000元以及材料費18,500元,總計133,500元,我是採分期的方式付款,首月先付20,000訂金,之後每個月支付5,000元。目前支付了35,000元。 而對方一開始有說如果開始上課後,兩個月內中止學習,要付他85,000元的學習費用以及材料費18,500元,總計103,500元,我一開始也同意了。可是在開始上課之後,他每次上課都會三不五十提到我是分期付款,然後說別人都是一次付清,不停的拿這事調侃我之類的。結果我就不太高興,然後他就搬出要中止學習的話要付足103,500元來壓我。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我這樣中止,是真的要付足103,500元嗎?這在法律上合理嗎?不付的話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麻煩您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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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