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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11 | 最近登入:10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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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在客服上班,因最近多宗客訴案件,導致主管找我約談,表示我未依標準作業流程確實執行業務,和客戶說明完整性不佳也不夠積極,經主管指正能屢次發生,告知我違反業務作業規範,如想要留下來工作,如再有一件客訴案件,公司我要我走人,表明要我主動提離職,這樣才不難堪,這份工作並沒打算要離職,請問我該怎麼做可爭取自己權益?
想詢問
1.這算是資遣還是解雇?
2.公司如果一直想逼我走人,可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3.如真的因客訴案件被資遣,請問勞基法12條是否需付我資遣費?
4.請問非自願性離職可以領失業給付嗎?
請各位大大協助小女這些問題,謝謝。
瀏覽:773
日期:1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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