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Cind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11 | 最近登入:103-21-1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兩週前父親在高速公路上,因二線道換快車道,因死角關係沒見到後方來車,索性有及時讓道沒發生追撞,但後方的那台車,太概以為父親是故意,突然加速開到父親前方,然後自行失控撞到護欄,父親及同行的朋友皆嚇了一跳,沒多想就離開,兩星期後接到警方來電,要父親去看行車記錄影片及作筆錄,父親拒絕了,因為他認為他並沒有錯! 請問? *事件發生後兩星期才來電處理正常嗎? *該警員於非值勤時間要我們聯繫他(私人手機),而非請值勤的同事協助處理,這樣正常嗎嗎? *該警員一直提到,我們有因果關係是指什麼? *該行車記錄只拍到該車在父親的車後面,這樣有構成什麼責任嗎? *父親拒作筆錄,想要以收到公文後法院處理,這樣妥當嗎? *父親車上同行的人,可以當証人嗎? 以上在麻煩解惑,感謝!
瀏覽:355
日期:103-11-21
感謝回覆! 但是父親就是不肯去警局,如果他堅持不去,會有什麼不好的後果呢?
瀏覽:355
日期:10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