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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達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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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雲林發生女兒燒冥信向死去母親告狀事件,該事件後來媒体報導曝光,請益事項如下:
(1).媒體有請律師說明:因為信未公開傳述,所以不夠成誹謗。(本來家族決議針對不實抹黑指控斷絕與這四位姑姑關係)
(2).後來這四位姑姑(寫信這位)變本加厲,直接上東森新聞公開抹黑,說是本人找同學到家中談事情,然後阿嬤就發生被撞車禍,沒有那樣巧。指控我們剛好。(阿嬤會被撞實際上是為了第四女兒參加民代選舉,拜託道親支持路途中被撞,有證人。)東森新聞不實指控部分已存證。
(3).之後四位姑姑回娘家興師問罪,選民代那位說他們所指控沒有亂說、全為事實,當場向家族成員公開指控。第三位姑姑丈夫,還加油添醋指控說我找同學撞死阿嬤後,縱放兇手。(對話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存證)
想請教專業律師,六個月內提出告訴,因為所剩時間不多,程序應該怎做?要求附民,對話錄音檔是否要翻成逐字稿,一併當附件提告。有沒有雲林區專業律師可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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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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