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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奕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11 | 最近登入:104-0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 您好:先前於法律諮詢家提問提問連結點如下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703617感謝您的回覆~想再請教您~因考量親友關係,想先暫緩提起訴訟請求叔叔履行協議書之約定。想請問如暫緩提起訴訟,會否有期限問題?造成之後無法提起成立?如果有期限,是從協議書簽定算起還是售屋後算起?亦或是最後一次通知算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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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30
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因考量親友關係,想先暫緩提起訴訟請求叔叔履行協議書之約定。 想請問如暫緩提起訴訟,會否有期限問題?造成之後無法提起成立? 如果有期限,是從協議書簽定算起還是售屋後算起?亦或是最後一次通知算起?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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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9
祖父於十一年前過世,留下一房產由父親三兄弟繼承,已登記於三兄弟名下. 去年父親癌末病危,擔心祖母往後之生活,與五兄弟姐妹簽訂契約草案.內容以此房售出款項為資金.由小叔叔及我共同保管,於銀行開立我名字的帳戶,由小叔及我的印章保管.另有規定資金使用方式.當時父親及四位姐弟妹簽名同意.(無法簽名者指定兒女為代理人簽名,我為我父親之代理人),並授意小叔叔與小姑姑出售此房產.  房產已於父親過世前售出,尾款於父親過世後全額存入小叔叔名下.現我要求小叔叔依契約內容協同辦理我名下帳戶.卻被包含小叔叔在內其它成員指責我有侵吞此筆款項意圖為由,要求提出房屋作擔保品(契約未記載).多次存証信函來往,亦有限定小叔叔期間內配合辦理.但小叔叔仍以該理由推拖.業已過我於存証信函內的期間.之後甚至申請法院調解仍不成理.請問 我是否可以依民法166條推定契約不成立,或依民法255條解除契約,取回我父親1/3繼承,來扶養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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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