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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8-11 | 最近登入:103-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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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公司被客戶告詐欺,而當時公司有向我借銀行帳戶做轉匯的動作 檢方定我是共犯起訴,如今二審判決為共同詐欺取財判1年6個月 無法再上訴 但可以易科罰金一天一仟 可是我又沒那麼多錢可以一次繳交那麼多的罰金, 一但被關家裡就失去經濟來源 請問大律師們可以向法院申請部份繳交罰金,部份社會勞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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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