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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11 | 最近登入:104-21-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受害者代表A  加害者代表B 因為一個行車糾紛  雙方沒有報警  之後不了了知都走人了 B在網路上 公布A的車牌 請大家找A 後來B找到了A    公布A的臉書照片名字 文章內容底下有些  疑似要把A怎麼樣的內容 (((處理起來我明天去斗六約出來 吼行&我人都準備好了 等你一句話&一切等你吩咐....))) A與B相談後  其中B有打髒話在對談內容上 EX:ㄍㄢˋ...之類的 之後約好 在某地點 相談和解 A與B見面後  B帶了差不多十個人 之後 A被B帶的人  強行拖拉到旁邊 第一拳往後腦 之後A倒地 被圍歐 ((拳腳 B無動手  他帶的人  差不多4.5個人動手 請問律師大  綜合上面事件 可以提告哪些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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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