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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芽兒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12 | 最近登入:1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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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男朋友在今年11 /26被送進勒戒!他說勒戒是兩個月,如果說他在裡面表現良好還是什麼的會提早釋放嗎? 還是說一定會到兩個月?如同題目 勒戒跟戒治是差在哪? 因為網路上查詢到只有直係親屬能探望,我是聽別人說,去里長那邊申請同居證明 就可以去看了是嗎? 可是他已經進去了會來得急嗎?那他後續被釋放出來,還需要繼續什麼法律程序嗎?我能寄信去戒治所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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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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