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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12 | 最近登入:103-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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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遇到小小問題想請教您,就是目前住的房子產權是跟前妻共同登記持有且前妻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有台大醫院的就醫記錄)但貸款還有 200萬要繳,從頭到尾都是小弟在繳,前妻在未經過我本人同意把另一半產權交給第3者處理(根據建物謄本顯示"信託")前妻拿到100萬但對方透過 仲介說如果要拿回產權請拿350萬跟他買或我開個價讓對方跟我買,小弟目前住的"膽戰心驚"且前妻已把鑰匙給仲介,然後每個月貸款還是小弟在繳,真 的很奇怪 ?!之前請教一些法律相關人士都回應不是跟對方買回或小弟的產權賣給對方,但小弟目前沒有要賣,想請教律師她跟對方的"信託"的行為是否違法,在前 妻精神有問題的情況下做的決定,我如果告前妻可能也告不成(這是前妻跟對方的行為),對方應該也只是想賺錢破壞房子對第三者沒好處,走法拍對兩方更 不利,那除了"以拖待變"維持現狀,那小弟這邊該採取那些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呢?對房子假處份或假扣押?萬一第3者對小弟做人身攻擊或讓"牛鬼 神神"奇怪的人事物搬進來或對方萬一把產權交給黑道處理,小弟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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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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