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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50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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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常常身負卡債,以前更積欠大量卡債後,經由我母親償還。 最近父親又開負債,母親一直擔心在她名下的房子會因為父親再度負債而被拍賣,所以想辦夫妻分開財產制,但父親並不同意。 所以我幫母親詢問,我看到網路上寫民法1010條規定單方申請夫妻分別財產制 四、有管理權之一方對於共同財產之管理顯有不當,經他方請求改善而不改善時。 五、因不當減少其婚後財產,而對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有侵害之虞時。 第4條中共同財產指的是什麼? 第5條又是怎樣的情況下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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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