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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男子789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12 | 最近登入:103-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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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時間2014/12/14,我跟表兄弟共三人一起相約至某男性友人家玩,結果不勝酒力我與表兄弟三人皆醉倒並同睡一間房間無鎖門,睡一半因生殖器部位有不舒服的感覺而驚醒,結果發現男性友人正在侵犯我的生殖器還示意要我配合他,我因為酒醉無力反抗只有把他推並開並堅持不要碰我,他才沒有後續動作。起床後我跟我表兄弟告知這件事,其中表弟也回想起來該男子在他熟睡時有問他,能不能摸他的生殖器?表弟回絕後就繼續睡覺,表哥也表示他起床感覺下體有些微疼痛的感覺。起床後我馬上去廁所把下體洗感覺…1.請問我這樣有足夠的證據告他性侵害還是騷擾嗎?犯罪成立的話刑責是什麼?2.我如果跟他要性病篩檢的全額費用會構成恐嚇嗎?因為我的打算是跟他要篩檢費用去做篩檢,等結果出來再決定要不要告他,我如果這麼做會不會對自身利益有所損害?(EX:被告恐嚇罪或恐嚇取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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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