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B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9-12 | 最近登入:103-3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12/26時我在FB留言
被一位實驗室學妹認為我在講他
但留言內容並未指名道姓 且並沒有罵髒話以及人身攻擊
經老師看過後 也不認為與他有關
但已跟我說不要再發容易被誤會的文章
但他卻以此想告我毀謗
並且說我毫無悔意
我跟這位學妹關係並沒有說很熟
同事半年幾乎沒說過話
私底下除了打招呼並沒有說過第二句話
這樣也可以嗎????還有就是
與他相好的學弟
與我交惡
而他會利用不再位置上的時間
來看我與其他人的私底下的聊天訊息
不知是否已拍照相關與他有關的訊息
我認為已經違憲
但是否構成
還有賴律師告知
而且我說學弟的事情
皆是其他人與我抱怨這位學弟
經查證已為事實
這位學弟也想告我詆毀他
是否成立
瀏覽:544
日期:103-12-30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