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進哥哥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5-01 | 最近登入:104-15-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你好從以前我就在扶養父母跟弟弟後來買了間房大家一起住但後來結婚我又借了信貸又要養妻小沒辦法讓他們予取予求後來房貸付不出來把房給賣了也把父母弟弟安置了地方但是父母親卻跟里長說我沒在養他們要我們去國稅局剃除扶養她們因為他們要領急難救助金之後他們領了急難救助金還嫌不夠又要脅我要付150萬我說沒錢他們就說我賣房有錢了我說沒錢他們就說給30萬我說沒錢但是每個月要匯一萬元說真的我壓力很大難道只有我一個小孩嗎我一個月才五萬元薪水難道我不用養妻小們嗎都照他們的意思了也讓他們去領了急難救助金為什麼還一直打電話騷擾我又威脅我還要去我軍中鬧難道當初買房跟銀行借錢不用還嗎信貸不用還嗎我的妻小不用養嗎我想請教律師如果以剃除扶養讓她們領了急難救助金我們還要負扶養他們的責任嗎如果真的想跟他們切割我們有辦法切割嗎扶養費有規定要多少嗎還是有付就算呢因為我受夠了很煩也連帶牽連妻小麻煩律師幫忙解答謝謝
瀏覽:513
日期:10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