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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7-01 | 最近登入:10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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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層公寓 屋齡30幾年了 地下室為防空避難室裡面有馬達舊水塔等設施 但是正式出入的門卻是在一樓屋內 而樓梯間有設一個往地下室的鐵門〈原始圖上沒有〉卻上鎖 二三四五樓住戶 無法進入 長期被一樓占用 而去工務局問 說來勘查無違法因為門 在室內 而樓梯的門不算門 讓對方簽切結書在防空避難時開門讓其他住戶進入就可以了!我們每個住戶都有產權 請問如何伸張我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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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