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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酒紅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9-01 | 最近登入:104-07-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網路查了一下,因為遺產是○,限定與拋棄都不用還錢, 那既然效力都一樣,到底要選那一個??
瀏覽:627
日期:104-04-0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已經拋棄繼承,則與被繼承人所遺留之所 ... (恕刪) 曹律師您好: 要告我的人是亡父的第三順位繼承者,所以是債權人,但同時也是債務人。 言下之意,他不就要向自己討錢??他如去辦理拋棄繼承?放棄跟自己討錢? 好奇怪的立場??  
瀏覽:1214
日期:104-01-10
如果債權人要告我還亡父的債,我需要還嗎? 我已辦理拋棄繼承
瀏覽:1214
日期:10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