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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1 | 最近登入:106-02-1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男女雙方目前離婚已10年多離婚的原因是因男方外遇離婚時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 在女方名下購買房子資金 來源 有1/3 是公婆在結婚前贈與男方, 以及男方婚前儲蓄 男方將資金用為購屋頭期款 , 房子買在女方名下2/3 是兩人婚後清償 ( 其中有50萬為公婆分產 , 另有 200萬為男方辦理銀行貸款 )離婚協議書上~ 有載明1. 雙方各自取回登記於自已名下及由自己所保管或是使用之財產2. 除協議書約定事項外, 雙方拋棄民事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及其他財產與非財產上賠償 暨 贍養費之請求3. 女方同意男方得居住於女方名下之不動產( 現居的房子) , 惟女方亦得隨時要求男方搬離該址, 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4. 以上各條係男女雙方基於自由意志, 於充分了解其協議書涵義後,同意簽字 , 日後不得異議或反悔目前女方 決定要賣房子搬家了男方開口不願意搬家或是 要求分配賣屋所得 不然就說要打官司 或是 法院協調現在想知道 ~ 依照協議書內容A .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B.女方應如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 C. 房產有1/3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前贈送給男方& 男方工作儲蓄~ 男方使用於購屋頭期款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D.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3 是他的無償所得及婚前存款要求分走目前 1/3的房產售出所得或者是要求~歸還當初公婆結婚前及結婚後 分產合計約 300萬元?E. 婚後男方銀行貸款償還房貸的金額~ 屬於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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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0
若男女雙方目前離婚 7年當出離婚的原因 是因男方外遇離婚時有一間無貸款的房子~ 在女方名下購買房子來源 有1/4是公婆在結婚時出錢3/4是兩人工作離婚協議書上~ 有載明1. 雙方各自取回登記於自已名下及由自己所保管或是使用之財產2. 除協議書約定事項外, 雙方拋棄民事剩餘財產分配權利及其他財產與非財產上賠償 暨 贍養費之請求3. 女方同意男方得居住於女方名下之不動產 , 惟女方亦得隨時要求男方搬離該址, 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4. 以上各條係男女雙方基於自由意志, 於充分了解其協議書涵義後,同意簽字 , 日後不得異議或反悔目前女方 決定要賣房子搬家了男方開口不願意搬家或是 要求分配賣屋所得 不然就說要打官司 或是 法院協調現在想知道 ~ 依照協議書內容A .男方還可以分配賣屋所得嗎 ? B.女方無法要求男方搬離住所嗎 ?C.要怎麼執行讓男方搬走?D.男方所謂 法院協調是? 女方一定要跟他協調嗎 ? 或是可以自己作主賣屋E. 房產有1/4 的資金來源是公婆於結婚時贈送~ 這部分是否也在剩餘財產分配權內嗎 ?男方可否主張 房子1/4 是他的無償所得, 要求分走1/4 的目前房產增值後售出所得?!或者是要求~要分當初公婆結婚時贈送的180萬元~ 以上是否有成立?還是這部分購買登記女方名下的房產 , 形同贈與女方( 女方因南方外遇離婚, 也並未獲得認和贍養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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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