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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牛大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01 | 最近登入:104-15-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謝謝陳律師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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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5
各位律師您好 :父親與母親離異多年,二十餘年沒連絡,日前已往生,為處理限定繼承,收集相關資產後,確認僅一台摩特車,負債查到的為:信用卡債約五萬(註記呆帳),至監理處查詢摩特車,已於民國88年因欠牌照燃料稅加上未驗車,牌照遭到註銷,車體也已被環保署回收(已去監理處查詢並確認),目前牌照在監理處,監理處說必須繳清罰款約三萬才能改報廢。請問律師 : 1.上網查詢相關資訊後,確認我必須先去辦理限定繼承後,才有權力去處理此車牌是嗎?2.若辦限定繼承,將來還需要處理這張車牌嗎?上網查詢是說以繼承的正資產為限,若確認無接收到任何正資產的情況下,那還需要支付車子的罰款嗎? 3.若限定繼承還是必須支付罰款,還是直接辦理拋棄繼承就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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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