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01 | 最近登入:104-22-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本人老闆的公司分成(3樓公司A)-(4樓公司B)..公司名稱不一樣..性質也不一樣(就只是老闆同一個人)本人本身是在(3樓公司A)..應徵技術人員..(負責產線內)!但是因為營運問題..突然宣布產線暫停營運就把我先調去(4樓公司B)的產線內! 性質工作內容跟原本不一樣!原本一開始說不習慣可以資遣 後來又說因為我是公司培訓的技術人員 除了自己離職 不能資遣本身當初去也沒特別簽啥合約..就基本履歷表而已!培訓人員不能資遣只能自動離職?! 有這條??這樣的說法是真的不能資遣嗎?
瀏覽:526
日期:104-01-13